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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届哈洽会特装展位装饰施工管理办法

CHINA-RUSSIAEXPO.ORG.CN  2009-05-12    摘自: 大会办 

    为确保哈洽会期间特装展位搭建施工安全有序地进行,不断加强对装饰施工企业的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布展环境,制定本办法,望各参展单位遵照执行。

    一、特装布展施工单位 
    参展商须委托通过哈洽会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负责展位的设计搭建,凡未获哈洽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在哈洽会承接工程或进行特装布展施工。哈洽会办公室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报图。通过资质认证的布展单位名单详见哈洽会网站(www.ichtf.com)。

    特别提醒
    参展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任何约定或安排纯属双方之间的合约,如发生任何意外或纠纷,双方应循法律途径解决,哈洽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管理细则

    1、按大会约定的布展时间进场施工,如需加班施工,应提前申请,经哈洽会办公室展览处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

    2、严格按已通过审核确定的展位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未经现场消防安全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施工时应将施工证挂在展位明显位置,并不得超出其约定范围。

    4、特装展台施工须严格按照“场外施工,场内组装”的办法执行,严禁在展馆、展场现场进行加工式搭建展台。

    5、展馆内、展台搭建现场严禁动用明火作业,禁止吸烟。

    6、展位设计搭装的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使用草、竹、藤、纸、树皮、泡沫、芦苇、可燃塑料板、可燃地毯、布料和木板等物品作为装修材料。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非不燃或难燃材料的,应事先征得哈洽会消防人员书面同意,并采用适当的防火处理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严禁在展馆内喷刷涂料、油漆和现场使用气味浓烈的胶粘剂。如施工确需使用天那水、酒精、立时贴等易燃品,只准带当天用量,当天施工完毕必须带出馆外。

    8、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电锯、电动磨光机、气焊机、电焊机等电动工具和设备。只允许使用手提式电锯加工木质材料,并仅限于切割木方和铺装地台木板时使用,严禁切割未成型板材;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亚弧焊机,应向会展中心总服务台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办理动火证后方能接电使用,并由已申报备案的专业焊工操作,仅限于局部结构连接时使用。允许使用电动气泵,仅限于码钉使用,严禁使用于喷漆、清扫卫生除尘等。

    9、施工时不得损坏或改变展位内或展位附近的任何固定设施,也不得利用展馆任何固定设施进行固定或悬挂,展位上方天花也不允许进行任何装饰、吊挂。

    10、展位范围内或附近如有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通讯设施等设施的,施工时不得遮挡,应保持至少60CM的安全或可操作距离,并在展位适当位置粘贴指示标识。

    11、不得骑压封闭展馆地井配电箱,确需在其上面作特装布置时,必须至少预留一个面积大于配电箱盖尺寸的活动检修口,确保能顺利打开地井配电箱盖板并方便故障处理。

    12、展位搭装不得部分或全部封顶,因特殊原因确需部分或全部封顶的,应征得哈洽会消防安全部门同意,并采用哈洽会消防安全部门认为适当的安全措施。

    13、展位背面或侧面裸露部分均应采用双饰面美化处理,其中外饰面不允许有任何广告内容。

    14、施工临时用电,应按临时用电规定要求执行。

    15、展位设计选用的电气材料及设施设备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展位内电气设备设施安装应由已申报备案的电工人员操作,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规定及哈洽会以下要求:

    (1)展位内配电开关箱应配备30mA漏电保护器,并安装在距离地面20㎝以上高度的展位明显和安全的位置。

    (2)参展用电设备24小时供电须另外申请,展位内须设专线供电,并确保用电设备及线路无故障隐患,按规范设置安全可靠的保护开关,因展位内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故障导致展馆开关保护动作断电,哈洽会不负任何责任;贵重展样品应购置保险,并雇请专业人员值班。

    (3)电线应采用ZR-BVV(阻燃双塑铜芯电线)和护套电线,不得使用绞型线和铝芯线。

    (4)穿过展馆内人行通道地面的电缆线必须穿管(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及加护盖,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电线不能外露,穿过展位内地面、地毯和暗敷设在展位装修物内的电线不能有接口,并应穿管(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

    (6)筒灯、石英灯、日光灯等灯具镇流器和触发器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分体式镇流器须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7)展位内广告灯箱、灯柱内应留有对流的散热孔。

    (8)展位不得使用500W以上大功率灯具,允许使用的500W以下大功率发热灯具(如100W以上碘钨灯)应加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要求的防护罩,并安装在不燃的展位构件上。

    (9)计算机、精密仪器等设备应加装不间断电源加以保护,因供电中断造成计算机、精密仪器等设备数据丢失和损坏,由参展方自行负责。

    16、特装展台搭建施工必须在自我展台区域内进行,严禁超区域施工,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并配备扫帚、水桶、拖把、卫生袋,做到即时施工、即时清扫,各施工单位自备垃圾袋及时清装,施工时地面形成污痕和残存的粉尘,应及时用清水擦净。施工完毕后,所有的施工工具及施工物料不得存放于展位内或展位背面(侧面)的空间内,应在封馆前全部清出展馆外。

    17、哈洽会消防安全部门人员、专业电工及哈尔滨市公安消防局人员按消防批文、哈洽会特装展位的装饰施工管理约定及《安全与防火条例》对所有施工展位进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

    三、惩戒条款

     1、惩戒分为三种:警告、扣缴保证金、责令退展。如违反规定,初期以整改通知的方式令其整改。对未能及时整改的施工单位,将以扣缴保证金的形式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违规企业,将取消参展单位资格,劝其退展,并视情节扣缴保证金,直至追究其责任。

     2、扣缴标准

     对使用违禁电动工具,在扣押工具的前提下,以扣缴保证金的方式处理。

     无卫生清扫工具或无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卫生清扫,经提示后仍不整改的扣缴100元/每次;违规使用手提电锯的扣缴200元/每次;使用木工电动台锯、电刨、电动磨光机的扣缴400元/每次;现场喷刷涂料、喷漆的扣缴500元/每次;使用气焊机、电焊机和违规动火施工的扣缴1000元/每次;疏于管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和公共损失大小扣缴,扣缴数额不足以支付损失数额的,追加赔偿,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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